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部门 > 网络中心

关于组织参与2021年度辽宁省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优质课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changhaiedu   发布时间:2021-06-11 13:18:21   点击数:

 

关于组织参与2021年度辽宁省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优质课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高中、幼儿园:

根据大连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2021年度辽宁省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优质课展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长海县教育局研究决定,由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我县各中小学、高中、幼儿园教师参加“2021年度辽宁省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优质课展示活动”,现将《辽宁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2021年度辽宁省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优质课展示活动的通知》(辽电教馆字〔2021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活动。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创新优质课展示活动,把参加此次活动作为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创新、提高教师具有现代教学意识和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的举措之一,以促进本校教育信息化发展。

二、认真组织,按时报送。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辽宁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2021年度辽宁省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优质课展示活动的通知(辽电教馆字〔202113号)文件。要求各学校必须在研讨课、模拟展示课、观摩课、微课和智慧学习云课五个项目中至少选一个项目参与比赛活动,并按照时间流程在大赛网站上及时注册、报名、上传参赛作品。各幼儿园按幼儿教育组作品要求自行参与。

各学校要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并填写项目负责人信息表,于611日前,通过网络发送至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范新涛处。邮箱fann@163.com, QQ329429543 ,电话:39371091

 

 

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9531

附件1:项目负责人信息表.doc

 附件2:辽电教馆字〔2021〕13号关于组织2021年度辽宁省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优质课展示活动的通知.pdf

 

部门概况

行政部门

业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