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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督查情况通报(2017.11)

发布者:changhaiedu   发布时间:2017-11-15 15:10:53   点击数: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我县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为加强对我县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监控,形成我县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长海县教育局教育督查小组于2017年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对我县中小学的办学行为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学校课程设置、学籍管理、教材征订、语言文字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和亮点
  县教育局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管理目标,层层监管,层层落实,适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基础教育管理的政策与措施,为我县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支持。
  
1.坚持科学的评价观。各学校能够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不以学科成绩作为评定学生的唯一标准,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对学生的评价实行多层面、多角度、立体式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加强师德教育,严格师德考核,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素养。全县各中小学能继续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各校教师都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教案和作业实行月查制度,坚决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和有偿家教现象。
  
3.规范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各学校能够认真落实学籍管理目标责任制,严格按照《大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大教[2017]100号)规定,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严格实行学籍网络化管理。完善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手续,严格休学制度。各中小学校能够按月核对学籍数据与班级学生数,及时办理正常转入、转出、休学学生手续。及时完成学籍变动的申请,严格把关学生学籍变动审批工作,变动学生手续齐全。各学校能制作办理转学流程展板,为学生家长办理转学提供方便。
  
4.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杜绝了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和家长乱收费现象,高中能严格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按规定代收费的,及时结账。
5.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得到保障。各中小学校能够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合理制定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教师任课表,并及时公示,接受监督,公示结果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不占用学生的课余和节假日时间,周课时量执行规范,积极开展“体育艺术2+1”活动,及时上报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数据。
6.规范征订教材,学生作业量得到控制。各学校能够严格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辽教办电[2017]87号)和《辽宁省2017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辽教辅[2017]1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一教一辅”和自愿购买的原则,做好教材征订工作,没有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无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的现象。
教师精选作业内容,创新作业形式,提高作业质量,杜绝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作业,学生的作业量得到有效控制,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7.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积极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各校结合“书香长海”工作开展系列活动,一是评选“书香校园”和“最美读书人”活动;二是开展配乐朗诵活动,结合县委宣传部的“书香长海”全民配乐朗诵活动,各校积极组织,上传音频或视频,获奖作品陆续在“长海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三是开展第三届全国“书香之家”推荐活动;四是开展“书香长海美丽海岛”征文活动。
8.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效显著。各校能积极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活动,进行经典诵读和传统文化教育,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大力开展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严重,有一部分学校虽开齐课程,开足学科,但教师工作量偏大。
  2.农村中小学受教师、学生、家长等综合素质影响,学生作业内容和作业形式不够丰富,家庭作业质量的提高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实践性、探究性、与自然、社会、生活相关联的作业需要作为一个共同课题去研究、去解决。
  3.部分中小学的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不多,内容有些单调,缺乏特色。
  
三、改进措施
1.严格执行追究制。对凡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整改不利的责任人、校长,评优、评模、晋升实行一票否决。
  2.实行校际资源共享。在专业教师缺乏的乡镇,加强教师培训,积极推进教师的交流,缓解学科教师不足的问题。
  3.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强调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
  4.继续加强德育教育,积极探索新时期德育教育新途径。
长海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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