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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督查情况通报

发布者:changhaiedu   发布时间:2016-06-17 14:19:15   点击数:

 
长海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
督查情况通报
 
为做好2016年春季学校各项工作,落实省、市关于做好中小学工作的要求,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掌握全县各学校工作情况,按照市局要求,长海县教育局组成教育督查小组于2016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对我县中小学的办学行为进行了督查。随访督查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各中小学课程计划实施、教学情况、安全管理、有偿补课、收费情况、高考中考等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⒈各中小学严格执行省颁课程计划。遵循办学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能很好地落实地方课程的开设。教育教学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⒉各校教学工作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课程表与实际授课基本保持一致,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各年级作业留量基本合理。同时,各校都加大了教师的培训力度,积极组织教师到对口帮扶学校学习、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⒊各校重视安全工作,积极落实《2016年大连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严格贯彻执行《辽宁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沈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八大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订单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海县教育系统2016年夏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各校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课、签订防溺水安全和防交通事故安全承诺书、放学前5分钟提醒、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编发短信、聘请交警上课、举办图片展和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一系列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活动。同时各校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举办安全逃生演练。针对排查的问题及隐患,县教育局及时督促学校整改。
⒋各校能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实施收费。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实收总额、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内容及时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真正落实“阳光收费”。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学生自愿、无偿代购”的原则,学校和教师无强行向学生订购现象。同时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价格服务进校园专栏”、校长公告书,扎实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将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内容在专栏公开。
各中小学无统一组织学生补课行为。未发现教师存在有偿家教行为,且教师也未在任何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任教的现象。
⒍今年高考在所有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已圆满结束。市局督查组对我们高考前后的各项工作也非常满意。目前,正在积极筹备初三中考的各项工作。
二、存在问题
常规管理不够扎实。一是个别学校卫生细节不重视,还存在卫生死角,校园文化不出新。二是一些教师编写教案的目的性不够明确,编写教案似乎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并不是为课堂教学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课堂教学效果。
⒉临近期末,部分教师布置作业时仍存在着作业量多和“留卷”的现象,轻视学生全面发展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改变。
⒊今年五一放假期间一场台风造成了不少学校建筑及设施的损坏,目前一些学校的修复工作仍没有完成,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改进意见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校要严格按省颁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减负增效。要进一步严肃财务纪律,规范开支,节俭办学,规范物资采购和教辅资料的征订。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有偿家教、乱办班和补课等行为,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推进素质教育。要加大对教学常规和安全管理及指导力度。
⒉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各校要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以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为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校舍安全、食堂管理等,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坚持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精细化,把安全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学校的每一个角落,随时随地查找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做到“安全无缝隙”,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学校安全设施设备,提升网络安全,确保校园、师生的平安。
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师德教育主题活动。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全面提高教育水平。
5、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各校要通过不断加强学校“软件”和“硬件”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学校品位,促进办学理念的转型,使学校真正成为学生学习、生活的乐园。
 
 
 
长海县教育局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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