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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大连市“十一五”教师教育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cj_liuyq   发布时间:2010-09-02 08:53:17   点击数: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大连市“十一五”教师教育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进修学校、各中小学校:
  在教师培训院校和中小学校共同努力下,我市“十一五”教师教育工作取得了丰硕的理论与实践成果。为充分展示这些成果,进一步提炼推广在教师培训和教师专业发展中取得的有益经验和先进理念,推动我市教师教育工作更快、更好发展,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大连市“十一五”教师教育成果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主题分为四个方面:
1.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研究
探讨新型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探索构建适应教师教育需要的教师教育机构,阐释论证针对教师培训形势、任务新变化而开展的师资队伍建设、由教研指导到研训一体的工作体制、机制的转变以及校本研修视阈下的教师培训模式研究等。
2.校本研修模式研究
探索构建“教师培训院校统领——中小学校自主”模式下的学校学习文化的有效途径,包括校长的专业定位以及校本研修视阈下的学校管理、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提升等。
3.教师专业自主成长研究
结合自身教师培训工作阐释论证研训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提升的途径、方法和模式;探索校本研修视阈下教师自主专业成长的途径、模式、规律以及教师自主发展的有效机制等问题。
   4.校本研修视阈下的信息化问题研究
探索教师教育现代化中的信息化问题,以构建为校本研修提供支持服务的校园网络为重点研究领域。
    二、征文要求
1.论文格式规范,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其中1篇署名,字数不超过5000字。署名的论文附带一份打印参评承诺书,并亲笔签名。(见附件)
2.每位参评者限报一篇论文(可与他人合作),曾公开发表或在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活动中获奖的论文谢绝参评。
    三、其他事项
1.参评对象为我市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者、一线教师、教育科研人员。
2.倡导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论文观点和论据材料要来自本人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和实践,引用他人观点或材料要注明出处,否则以剽窃或抄袭对待。
3.依照个人申报、本单位汇总、初审(格式、内容)送交、学院科研处审核、学院专家评审组评审的组织程序,采取网上比对、匿名评审、网上公示等措施,确保评选过程的规范有序、评比结果的公平公正。
4.本次征文以学校为单位申报,学院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5.论文提交时间为20109117日,逾期不再接收。在提交时间内,由参评教师所在学校汇总后以纸本(三份)和电子版形式(发送邮箱:dt_kyc@126.com)向大连教育学院科研处提交。
6.获奖论文的奖励及使用:本次征文活动原则上设一等奖20项,二等奖30项,三等奖50项,最终奖励名额视征文数量由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论文经公示无异议后即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发给获奖证书,获奖论文在大连教育学院学报选登并结集出版。
进修学校教科室                                          201091 
 
 
附件:                        
 
参评承诺书
    我自愿参加本次论文评比,自觉遵守相关征文要求。本论文系笔者原创,无抄袭、剽窃和其他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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