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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1年度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cj_zsq   发布时间:2021-04-29 14:10:21   点击数:

 

关于做好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1年度结题
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的有关规定,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办决定组织“十三五”县级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批准立项的长海县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立项课题
二、结题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请结题鉴定时,课题主持人须向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办提供符合要求、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材料。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课题申请•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长海县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发表论文、成果影响的佐证材料及课题运行过程中人员、题目、内容等发生变更的说明材料每套鉴定材料必须统一装订成一册(详见附件《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课题鉴定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切不可用塑封、压膜、打孔、文件夹等方式装订。
结题鉴定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合格后,向鉴定组织单位报送鉴定材料套。
各单位上报材料时须提交《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并认真核对每个课题名称,特别审核课题运行过程出现变动情况,并将情况加以说明。名字需准确无误,成员人员总数不能少于5人,不能超过15人。
三、结题材料时间与地点
报送时间:5月24日前上交鉴定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长海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
联系人及电话:   张淑秋    18040138758
电子邮箱:chjyky@163.com
 
附件:
1.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2.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2021版)
3.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汇总表
 
 
          长海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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