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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宁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8 年度 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cj_zsq   发布时间:2018-10-18 15:17:02   点击数:

 转发辽宁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18 年度

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专、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践基地:

为进一步繁荣和发展群众性教育科研,提升广大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能力,全面展示我省群众性教育教学研究的最新成果,经研究,辽宁省教育学会决定开

2018 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长海县教育学会会员。

二、征文原则

1.重点突出。选题应围绕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精神,针对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理论和实践、推广价值的论题。

2. 富于创新。创新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倡导论文作者提出新见解、新观点、新理论、新方法,以理论创新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3. 论证科学。论文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充分、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依据,思想先进,观点明确,理论创新,论证严谨,表述准确。

4. 面向实际。积极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作风,论题应源于实践,立足现实,富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三、征文形式

学术论文和教育随笔两种形式。

四、征文要求

1.各单位在论文征集、初选过程中应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要对报送的论文进行查伪,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2、进修学校、各中小学限报2篇,职业中专、实践基地和各幼儿园限报1篇,每篇论文合作者不能超过2 人。本次论文评选不收取评审费。参评成果一式一份,用A4 纸打印,并填报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详见附件1)。登记表在上,论文在下,左侧装订。

论文格式要求:题目,黑体三号,内容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1.5倍,单位姓名写在题目后一行中间。

3. 报送方式:各单位参评论文经学校初审后,统一汇总报送长海县教育学会秘书处(教师进修学校教科室),要将参评成果及参评成果目录(文本目录和电子版目录各一份)一并报送。目录见附件2

4.各单位报送的电子目录,要认真核对作者信息、论文题目,须准确无误,如后期论文证书出现作者信息错误,后果自负,省教育学会一律不予更改。

5.论文报送截止时间:2018 11 23 日。

邮箱:1468225998@qq.com

联系人:张淑秋  18141167773

 

 

附件1: 辽宁省教育学会2018 年度论文征集登记表

附件2:汇总表

 

 

 

 

 

 

长海县教育学会

2018你年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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